本報告為浙江高峰集團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高峰”、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根據公司實際情況,依據國家GB/T 29467-2012《企業質量誠信管理實施規范》相關要求進行撰寫。該報告描述了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,公司在質量理念、質量管理、質量誠信、質量基礎、產品質量責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。公司報告中關于管理要求、質量承諾、持續改進和質量管理實現等方面的實施規范是公司現狀的真實反映,本公司對報告內容的客觀性負責,對相關論述和結論真實性和科學性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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